2018-12-17 Jenny/綜合整理
交通部今年6月底訂定「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」,12月16日起公共停車場應於靠近停車場電梯、人行出入口或管理室等地,需設置孕婦、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專屬停車位。
◆申請者身分
孕婦及育有 6 歲以下兒童
◆停車位識別證有效期限為何?
孕婦至預產期,兒童至年滿 6 歲之日。
◆去哪裡申請?
▼已領有孕婦(兒童)手冊民眾申請停車位識別證窗口
所在縣市 | 停車位識別證發放窗口 |
新北市 | 交通局、停管場、駐有管理員之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 |
臺北市 | 各區戶政事務所、健康服務中心、親子館及自營立體地下停車場 |
桃園市 | 各區衛生所、各區公所 |
臺中市 | 交通局櫃臺、各區衛生所 |
臺南市 | 停車管理處、各區衛生所 |
高雄市 | 107.8.3 立體公有停車場管理室、交通局 1 樓停車繳費櫃檯及 7 樓停車工程科櫃檯,預計 107 年 8 月中旬起開放各區公所 |
宜蘭縣 | 各鄉(鎮、市)衛生所及醫療院所 |
新竹縣 | 縣府 1 樓停車收費處、交通旅遊處交通管理科、各鄉(鎮、市)公所社 會課、衛生所及醫療院所 |
苗栗縣 | 孕婦:各鄉(鎮、市)衛生所及醫療院所 兒童:社會處 |
彰化縣 | 工務處、衛生局、各鄉(鎮、市)衛生所及醫療院所 |
南投縣 | 各鄉(鎮、市)公所、衛生所 |
雲林縣 | 縣府服務中心、工務處、各鄉(鎮、市)衛生所、戶政事務所 |
嘉義縣 | 衛生局 |
屏東縣 | 孕婦:醫療院所 兒童:各鄉(鎮、市)公所 |
臺東縣 | 各鄉(鎮、市)衛生所、4 間醫院、2 間診所 |
花蓮縣 | 醫療院所 |
澎湖縣 | 衛生局 |
基隆市 | 各區衛生所、區公所、親子館及市府交通旅遊處停車管理科服務臺 |
新竹市 | 交通處及所屬部分公有停車場 |
嘉義市 | 各區公所 |